中共遵义市播州区委办公室 关于做好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播州区第一次党代会精神宣讲工作的通知

2016年12月04日 00:00:00tz29浏览量:410次

各镇(乡)党委,区委各部委,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党组(党委),区人武部党委,苟江、和平经开区党工委,区农业园区,苟坝创新区党工委,各人民团体党组织,区属及中央、省、市驻区有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

根据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做好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宣讲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区委关于做好学习宣传贯彻播州区第一次党代会精神的有关要求,现就做好宣讲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成立宣讲团

团 长:邹 艺 区委副书记,贵州和平经济开发区党工委

委员、管委会副主任(主持贵州和平经济

开发区日常工作)

副团长:张雪梅 区委常委、区委宣传部部长

黄家海 区委党校常务副校长

成 员:李国豪 区委办公室主任

刘 华 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察局局长

陈云忠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娄方云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邓仁强 区直属机关工委书记

郑志刚 区委党校副校长

各镇(乡)党委书记

宣讲团下设办公室在区委宣传部,娄方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区委宣传部理论科负责人(联系电话:27233771)和镇(乡)、部门负责宣传思想工作的同志为联络员,具体负责宣讲工作的协调、联络工作。

二、创新方式,增强宣讲效果

(一)领导带头宣讲。全区各级领导干部要争当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和播州区第一次党代会精神的宣讲者、组织者和实践者,特别是区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学习,带头宣讲,结合当前的中心工作,到联系挂帮镇(乡)和单位指导宣讲工作。各镇(乡)、部门主要负责人是宣讲工作第一责任人,党委(党组)班子成员要积极参与,通过宣传干部上讲堂、道德讲堂、单位干部职工大会、业务工作培训会等,亲自作宣讲报告。每个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至少要到所联系挂帮的镇(乡)、村(居、社区)和单位开展一次宣讲。

(二)全员宣讲。驻村干部和结对帮扶干部,要采取道德讲堂、农民夜校、田坎会、院坝会、座谈会等方式,结合脱贫攻坚工作,深入群众中和帮扶对象家中,宣讲六中全会精神、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和播州区第一次党代会精神,营造全员参与的良好宣讲氛围

(三)集中宣讲。区委宣传部要会同区委党校等有关部门组建宣讲团,赴各地向基层党员干部、群众代表、教师学生代表进行宣讲;各镇(乡)和教育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卫计局等有延伸机构的单位也要组建相应的宣讲小分队,深入农村、社区、企业、学校和延伸单位进行宣讲;确保宣讲工作全覆盖。

三、时间安排

集中宣讲时间:11月16日至12月10日(具体时间分别由宣讲人员和宣讲单位确定)。

四、相关要求

(一)认真做好准备。为确保宣讲工作取得实效,各宣讲员要紧扣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和播州区第一次党代会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以饱满的工作热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调研,收集素材,撰写宣讲提纲和宣讲稿。宣讲要紧密联系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紧密联系各地各部门工作实际和人民群众的所需所盼所想,解疑释惑、析事明理,做到通俗易懂、深入浅出、入脑入心。

(二)区委宣讲团在各镇(乡)要集中举行1场宣讲报告会,培训基层宣讲骨干;各镇(乡)要组织机关单位、村(居)党员干部、群众代表听讲;在区级机关和事业单位宣讲时,区直属机关工委要积极组织区属单位部门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机关党员干部、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学校教职员工、学生和群众代表、驻区官兵代表等集中听讲。

(三)各镇(乡)、部门要组织开展好本地本单位的宣讲活动,要采取领导包片负责的方式进行,要组建宣讲小分队,深入企业、农村、机关、社区和群众中进行宣讲。有延伸机构的单位要加强本系统的宣讲工作,组建宣讲队伍,深入到基层机构进行宣讲。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学习贯彻全会精神的氛围声势。区外宣中心、县电视台要采取多种方式做好宣讲活动的新闻报道,扩大宣传影响。

(五)镇(乡)和部门要于12月15日前将本地本部门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或到本地本部门开展宣讲的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的宣讲情况统计上报区委办和区委宣传部(区委宣传部邮箱:25287437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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